我9月2日和对方签订房屋装修合同装修费10万左右,约定2个半月完工,但合同未约定动工时间,微信记录里约定9月2日开工,应该11月17日完工。我已支付两期工程款,第三期约定完工支付,现在为止对方不能按时完工,还声称要多支付1万才交工,合同有对方违约的约定。请律师帮忙
2024-07-09 23:30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首先,您与对方签订的房屋装修合同中虽然未明确约定动工时间,但是通过微信记录可以证明双方已就9月2日开工达成共识。因此,按照合同约定的2个半月完工期限,您有权要求对方在11月17日前完成装修工作。 其次,您已经支付了两期工程款,按照合同约定,第三期工程款应在完工后支付。由于对方未能按时完工,并且提出额外要求支付1万元,这显然违反了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沟通协商**:首先尝试与对方沟通,明确指出其违约行为,并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装修工作。 2. **书面通知**:如果沟通无效,可以向对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完成装修或承担违约责任。 3. **法律途径**: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合同义务,您可以依据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 **合同解除**:如果对方违约严重,您还可以考虑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工程款及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请注意保留所有与装修合同相关的书面文件、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在必要时用于法律诉讼。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