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搬迁问题。政府有权利要求工厂马上搬迁吗?村委会书记来工厂看了下就说我工厂要搬走,也没有什么文件
行政纠纷| 2018-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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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公司法人的权限。公司法人都有什么执行权
您好,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总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 第107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是故,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 民法通则)第43条)。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合同法》 第50条)。法定代表人特征(1)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由法律或法人的组织章程规定的。(2)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3)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只能是自然人,且该自然人只有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时才具有这种身份。
没有营业执照送煤气会拘留多久罚款多少
您好,没有营业执照送煤气,可能涉嫌非法经营,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
我所在的小区物业没有营业执照,私刻公章,乱收费~该怎么处理
您好,小区物业没有营业执照,私刻公章;建议您向当地的工商局投诉反映。
您好!安徽舒城县城管局和地方保安合伙像摆摊的老百姓收取高额费用,请问这样合法吗?有规定县城不让摆流动摊吗?
您好,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建议再合理期限内进行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复议申请或者起诉。违规收费的,建议您向当地的纪委监察部门投诉反映。
律师您好,本人经营旅店,有人在本店先后开了6万元的发票,以百分这十的点买给他的,请问我要受什么处罚,向什么部门自首?
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自1993年12月23日起施行,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令第587号修订))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您好律师,我2000年结婚嫁到外地,结婚之前一直有我的那份土地,结婚后村干部就把我的那份土地收回了不给了,户口一直在老家农村没迁走,婆家这面我什么待遇也没有,我得靠我农村的那块土地生活啊!向村干部以及各个部门也找过,都是上推下 下推上的,至今也没给我土地,请问律师:我农村人 应不应该有我的那份土地?
您好,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我国的有关政策规定,确权登记的亩数一般以承包合同书登记的亩数为参考,以实际丈量为准,丈量后必须经过本人的签字确认才有效。如果当事人认为亩数登记有误,可拒绝签订,申请重新丈量。具体的可以向当地的确权办或者国土局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农村土地30年不变具体事宜,1998年分地,30年期限应该是2028年到期!可是我2008年出嫁户口迁出,婆家也是30年不变的土地,所以没有分到地,现在娘家拆迁土地征收,有没有我的份?娘家村委会想收回我的土地合法吗?
您好,您的户口迁出,土地是回收国有,您是没有土地的,建议咨询村委会。
治安管理处罚法,打架轻微伤,我是证人,没参加打架,假口供后主动去派出所澄清口供,派出所对我罚款拘留合理吗
您好,是合理的,作假口供是涉嫌伪证罪的,建议履行处罚。
我c1驾照骑无牌摩托不准假车型怎么扣我24分?
您好,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建议再合理期限内进行复议或者提起诉讼,或者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复议申请或者起诉。
请问,办理护照一定要回区县办理吗?比如我是重庆开州人但是我现在居住在重庆,我需要回开州区办理护照吗?求解谢谢!
您好,办理护照是哪区的必须去那个区办理,当本区不具备办理条件时,到本区的上一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