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赔偿,对方全责,保险公司赔偿的医疗费用,肇事者要扣除保险公司赔偿的医疗费用。肇事者先垫付的钱,这个应该要扣除嘛??
医疗纠纷| 201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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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子撞伤了人,车辆被扣交警队,责任书已经下来了是全责,交警让医院开了司法鉴定,说要交清了医疗费才能取车,因为前期资料垫付了6000左右医疗费,现在没有钱垫付医疗费和护工费,请问要怎么办?不垫付医药费能提取车辆吗?另外保险公司说医疗费只支付70%,有不计免赔,保险公司是否有权只赔付70%?
您好,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104号令)第三十八条 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是最长不得超过60日。 至于保险的赔偿,需要看保险合同的约定。
我家宝宝一周岁两个月,因为半个月以前感冒发烧,就在镇上的小医院打屁股针,打了针两天后发现屁股上有肿块,然后就去找那个小医生,他让我用热水敷,我敷了两天还没有消,又去找他,他还是让我敷,就又敷了几天,还没有消,就到县医院做检查,检查出来发现化脓了,要做手术,现在已经做了手术了,还在住院,像这种情况,那个小医院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您好,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相应的医疗过失,造成损害的,建议您和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建议您直接向法院起诉。
在一个个人工作室做牙齿贴片,刚做了一个月就断掉后来去补了又过了几天又裂开了,想维权可以退款吗?或者让那个微整的店关闭
您好,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或者工商局投诉,建议协商处理。由于涉及标的或赔偿数额较小,维权成本相对较高,从实践操作角度讲,建议尽量协商解决,若不考虑维权成本问题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一家外地的活动公司通过58网络平台打电话给我,说要我找6个人替他们搬运东西,协助他们搭建,做8小时,给我们每人300块。我叫过去的人,在做事的过程中,其中有一个不幸歪了一下脚。然后摔倒在地,摔成轻微粉碎性骨折,需要动手术,目前医疗费已经用了5万左右。活动公司的人强调说我是包工头,我自己说我不是包工头,我是替他们活动公司找人,介绍,招人,我只是个带头的。请问各位法官,律师,法律界人士,活动要承担什么责任,承担多少责任;我要承担什么责任,承担多少责任。请各位懂法的人士,律师,法官给我解答解惑,感谢不尽
您好,您不是包工头,应当由活动公司方承担赔偿责任,与您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