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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学生,在58同城上找到一份兼职,人事说主要是在做推广之类的东西,然后去了之后需要用到本人银行卡开户什么的,然后在各个购物平台领证券什么的,大概了解了后人事告诉我们需要接待客户教客户操作之类的,然后就发了几个文件教学,我担心个人信息有风险或是公司做的是违法的行为所以来咨询一下

其他| 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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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律师|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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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学生,在58同城上找到一份兼职,人事说主要是在做推广之类的东西,然后去了之后需要用到本人银行卡开户什么的,然后在各个购物平台领证券什么的,大概了解了后人事告诉我们需要接待客户教客户操作之类的,然后就发了几个文件教学,我担心个人信息有风险或是公司做的是违法的行为所以来咨询一下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和相关法律条规,我可以向您提供一些建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应向消费者提供详细的信息,包括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格或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等。如果兼职的公司没有提供充分的信息,您可以要求他们提供相关的信息以保护您的权益。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在为客户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时,需要进行客户的尽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以防止账户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因此,您要谨慎对待涉及个人银行卡的开户请求,确保自己的账户不会被滥用,防止自己涉嫌违法行为。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在进行证券交易时需要通过证券公司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证券账户,并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证券公司应充分了解投资者的相关信息,并如实说明证券和服务的重要内容,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如果证券公司违反了相关要求,导致您遭受损失,您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账户等,也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如果您担心兼职的公司从事非法活动,您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您应当谨慎对待涉及个人银行卡和证券账户等信息的收集和使用,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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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学生,在58同城上找到一份兼职,人事说主要是在做推广之类的东西,然后去了之后需要用到本人银行卡开户什么的,然后在各个购物平台领证券什么的,大概了解了后人事告诉我们需要接待客户教客户操作之类的,然后就发了几个文件教学,我担心个人信息有风险或是公司做的是违法的行为所以来咨询一下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涉及到保护个人信息、金融服务、证券交易和反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应当提供充分的信息,包括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格、履行期限和方式、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从您描述的情况来看,人事要求您提供银行卡信息、开户等操作事项,这可能涉及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在为客户开户、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时,应进行尽职调查和风险管理,防范账户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同时,禁止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账户等,也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和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时,应通过证券公司申请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证券账户,并使用实名开立的账户进行交易。同时,证券公司应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等信息,销售与投资者情况相匹配的证券和服务,并按规定提供必要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八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证券公司在销售证券和提供服务时,应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基本情况和投资知识,如实说明证券和服务的重要内容和风险,并根据投资者情况提供相匹配的证券和服务。证券公司不得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如果证券公司违反相关规定导致投资者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鼓励个人和企业自愿使用网络身份认证服务,金融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可通过网络身份认证服务重新核实存在涉诈异常的账户或账号信息。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预警劝阻系统,对潜在被害人提供劝阻并完善挽损机制。 综上所述,您提供的情况涉及个人信息保护、金融服务和证券交易等法律规定。在参与任何活动前,建议您详细了解相关商家的资质和合规情况,并咨询专业人士,以保护自身权益和个人信息安全。如果您认为遇到了违法行为,可以向相关执法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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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学生,在58同城上找到一份兼职,人事说主要是在做推广之类的东西,然后去了之后需要用到本人银行卡开户什么的,然后在各个购物平台领证券什么的,大概了解了后人事告诉我们需要接待客户教客户操作之类的,然后就发了几个文件教学,我担心个人信息有风险或是公司做的是违法的行为所以来咨询一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应向消费者提供充分的信息,包括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因此,如果您在58同城找到的兼职要求您使用个人银行卡开户并执行其他与您提供的文件有关的活动,该公司应当充分向您说明相关信息,并取得您的知情同意。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如果公司要求您使用银行卡开户,并且涉及到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等行为,则可能违反了上述法规。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证券公司销售证券、提供服务时,应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等相关信息,并如实说明证券、服务的重要内容,充分揭示投资风险。投资者在购买证券或接受服务时,应按照证券公司的要求提供真实信息。如果公司未按照这些规定提供信息或要求您提供虚假信息,可能涉嫌违规。 建议您首先与该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其提供充分的合法解释,并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如果您仍然担心和怀疑该公司的合法性,建议您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就近的律师事务所,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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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学生,在58同城上找到一份兼职,人事说主要是在做推广之类的东西,然后去了之后需要用到本人银行卡开户什么的,然后在各个购物平台领证券什么的,大概了解了后人事告诉我们需要接待客户教客户操作之类的,然后就发了几个文件教学,我担心个人信息有风险或是公司做的是违法的行为所以来咨询一下

根据您的描述,您在58同城上找到的兼职涉及银行账户开户和领取证券等操作,同时还需要接待客户并教导他们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详细的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服务的信息等,但未提及与您描述的工作相关的具体法规。 然而,您提到的工作涉及银行账户开户、领取证券等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时,应进行尽职调查,防范并识别受益所有人,提供有关风险信息,并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账户等。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和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了委托证券交易、证券账户开立以及客户身份信息核对等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四条,公安机关与金融、电信、网信部门应建立预警劝阻系统,保护潜在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并加强追赃挽损,及时返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如果您对公司的行为感到担忧,您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以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和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正如我所了解的情况,我建议您谨慎对待此兼职提供的工作内容,考虑到其中涉及到的个人信息和金融交易风险。根据提供的法律条规,您有权保护个人信息和权益。如有疑虑,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和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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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学生,在58同城上找到一份兼职,人事说主要是在做推广之类的东西,然后去了之后需要用到本人银行卡开户什么的,然后在各个购物平台领证券什么的,大概了解了后人事告诉我们需要接待客户教客户操作之类的,然后就发了几个文件教学,我担心个人信息有风险或是公司做的是违法的行为所以来咨询一下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了解到您在58同城上找到一份兼职工作,涉及到使用个人银行卡开户以及在购物平台领证券等操作。您担心个人信息安全和公司是否从事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可以提供一些法律观点供您参考: 1. 58同城及其他经营者提供兼职等服务时,有义务提供充分的信息告知消费者,包括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2. 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开立账户及提供支付服务时,应进行客户尽职调查,并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防范风险,包括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五条)。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并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账户、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 4. 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时,应通过证券公司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证券账户,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身份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5. 证券公司在销售证券、提供服务时,应充分了解投资者的相关信息,并如实告知投资风险,不得违反规定导致投资者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八条)。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您应谨慎对待提供个人银行卡、开户以及与证券交易相关的操作。如果担心个人信息安全或公司从事违法行为,建议您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法律机构,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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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学生,在58同城上找到一份兼职,人事说主要是在做推广之类的东西,然后去了之后需要用到本人银行卡开户什么的,然后在各个购物平台领证券什么的,大概了解了后人事告诉我们需要接待客户教客户操作之类的,然后就发了几个文件教学,我担心个人信息有风险或是公司做的是违法的行为所以来咨询一下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和证券法相关的法律条规。以下是根据这些法律条规提供的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前,应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信息,包括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格或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因此,作为一名消费者,你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这些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在为客户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以及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时,应当进行客户尽职调查,依法识别受益所有人,并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防范账户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另外,开立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的数量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和第一百零七条,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时,应通过证券公司申请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证券账户。投资者应使用实名开立的账户进行交易,并且证券公司应按照规定核对投资者提供的身份信息,不得将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此外,证券公司还应建立客户信息查询制度,确保客户能查询其账户信息、委托记录、交易记录等重要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八条,证券公司在销售证券和提供服务时,应充分了解投资者的相关信息,并如实说明证券和服务的重要内容,充分揭示投资风险,销售和提供与投资者相关状况相匹配的证券和服务。投资者在购买证券或接受服务时,应按照证券公司明示要求提供真实信息。如果证券公司违反相关规定导致投资者损失,证券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也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等。经公安机关认定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对于对认定和措施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并可以向相关部门寻求信用修复和救济。 根据以上法律条规,你可以要求雇主或公司向你提供充分的信息,包括公司背景、工作内容、相关风险等。你还可以要求雇主使用合法、符合实名制的方式进行账户开户和交易操作。同时,如果你认为公司涉嫌从事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咨询相关部门以探明情况。 请注意,这只是基于你提供的信息所能提供的一般性回答。具体情况可能需要进一步详细了解,以便给出更准确和具体的建议。建议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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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学生,在58同城上找到一份兼职,人事说主要是在做推广之类的东西,然后去了之后需要用到本人银行卡开户什么的,然后在各个购物平台领证券什么的,大概了解了后人事告诉我们需要接待客户教客户操作之类的,然后就发了几个文件教学,我担心个人信息有风险或是公司做的是违法的行为所以来咨询一下

根据您的描述,涉及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电信网络诈骗、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条规。以下是我的回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应提供相关信息,包括经营地址、联系方式、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和民事责任等。如果兼职工作涉及提供商品或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您提供相关的信息。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并且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如果您被要求使用个人银行卡开户并提供证券之类的服务,您需要谨慎对待,确保不涉及违法行为。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对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也需要被遵守。按照该法律,证券公司应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等,并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证券公司不得私自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而是应当通过开户程序进行交易。 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要求国家推进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对存在涉诈异常的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要进行身份重新核验。公安机关应组织建立预警劝阻系统,对预警发现的潜在被害人及时采取相应劝阻措施,并完善涉案资金处置制度。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建议您谨慎对待该兼职工作,确保不涉及违法行为和个人信息安全。如有需要,您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就近的律师事务所以获取确切的法律意见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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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学生,在58同城上找到一份兼职,人事说主要是在做推广之类的东西,然后去了之后需要用到本人银行卡开户什么的,然后在各个购物平台领证券什么的,大概了解了后人事告诉我们需要接待客户教客户操作之类的,然后就发了几个文件教学,我担心个人信息有风险或是公司做的是违法的行为所以来咨询一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有责任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包括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您作为一个消费者,在与58同城或其他公司签订合同或进行交易时,可以要求该公司提供相关信息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开设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及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时,应当进行客户尽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防范账户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因此,在涉及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时,相关金融机构应当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确保客户身份的合法性并防范违法行为的发生。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和第一百零八条,投资者在进行证券交易时应当通过证券公司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证券账户,并使用实名开立的账户进行交易。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核对投资者提供的身份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清算交收责任。在购买证券或接受服务时,证券公司有责任根据投资者的基本情况提供相匹配的证券和服务,并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如果证券公司违反相关规定导致投资者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作为一名学生,如果您被要求提供个人银行卡及其他敏感信息用于开户或从事类似操作,您应当谨慎对待,并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自身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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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学生,在58同城上找到一份兼职,人事说主要是在做推广之类的东西,然后去了之后需要用到本人银行卡开户什么的,然后在各个购物平台领证券什么的,大概了解了后人事告诉我们需要接待客户教客户操作之类的,然后就发了几个文件教学,我担心个人信息有风险或是公司做的是违法的行为所以来咨询一下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条规。我不是很明确具体细节,但我可以就一般情况下给出一些概括性的建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充分的信息,包括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格或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时,应进行尽职调查并采取风险管理措施,防范账户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相关账户,也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和第一百零八条,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进行交易时,应通过证券公司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证券账户,并使用实名开立的账户进行交易。证券公司在销售证券、提供服务时,应充分了解投资者的相关信息,并如实说明证券、服务的重要内容,充分揭示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一百三十七条,禁止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私自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证券公司应建立客户信息查询制度,确保客户能够查询账户信息、委托记录、交易记录以及其他重要信息,并妥善保存有关信息。 综上所述,在你提供的情况下,我建议你仔细考虑涉及个人信息泄露和潜在违法行为的风险。如果你担心个人信息的安全或者公司可能从事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记住,保护个人信息和遵守法律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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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学生,在58同城上找到一份兼职,人事说主要是在做推广之类的东西,然后去了之后需要用到本人银行卡开户什么的,然后在各个购物平台领证券什么的,大概了解了后人事告诉我们需要接待客户教客户操作之类的,然后就发了几个文件教学,我担心个人信息有风险或是公司做的是违法的行为所以来咨询一下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涉及的法律条规包括: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第八十八条、第五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七条 根据这些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合法的信息,包括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服务的信息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银行以及非银行支付机构在为客户开设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时,需要进行客户尽职调查,并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防范银行账户、支付账户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等,并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 此外,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时,应通过证券公司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并按照规定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证券公司应充分了解投资者的情况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并揭示投资风险,不得违法提供客户的账户给他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八条)。证券公司应建立客户信息查询制度,并妥善保存客户开户资料、委托记录和交易记录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根据以上信息,如果你担心个人信息泄露或公司从事违法行为,建议你谨慎对待公司的要求,确保提供个人信息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如果你发现公司涉嫌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协助调查。同时,建议你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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