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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对方要求我开具无形资产转让增值税专用发票 分五年付款 但要求我一次性开具全部金额无形资产增值税专用发票 请问是否违法 ?是否涉及到虚开发票罪? 另外 无形资产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分开开具?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合同纠纷| 201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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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律师|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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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开发票并不违法,但是注意的是法规规定,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得虚开发票。以下行为属于虚开发票: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发票。所以分开与合并并不是直接影响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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