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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店非法销售汽油柴油会怎么处理

婚姻家庭| 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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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律师|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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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离婚的话,要是有个儿子,会判给男方还是女方

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倾向于随母方生活;子女在2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判给谁;10周岁以上的,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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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妻子结婚一年了,有个两月大的女儿,婚后经常给我发皮气吵架,每次吵架的气候都会跟我提出离婚,这次她被她父母带回家了留下两个月大的女儿给我,还说要打回奶针,我想知道孩子会判给谁

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倾向于随母方生活;子女在2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判给谁;10周岁以上的,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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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一万,到手只有七千多,而且每周还七百四十五,合理吗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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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在家做糖想往超市送,超市需要三证,具体都是什么,在哪办理,需要多少费用多长时间?希望能帮我解答,万分感谢。

这个要看你是什么用途了,不同的用途不同的组合。 食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QS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已取消) 食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QS生产许可证,合格证 食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货源的生产许可证,合格证 餐饮企业:健康证,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 食品新三证:QS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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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出租的房子在3楼,夜里面厨房的水管破裂导致大量的水淹了房间,然后又漫到了楼道里。物业凌晨4点左右发现漏水关闭了总水阀。早上6点左右物业告诉我们漏水,我们6点多到房子里面清理积水,当时物业在清理楼梯口的水,我看物业没有放警示的标识牌就让保洁阿姨放了个拖把在楼梯入口处,让其他人都走电梯。在我们清理积水期间5楼的住户阿姨走到了3楼下面正在清理的楼梯上摔了一觉导致了骨折进行了住院治疗。现5楼住户要求我们支付医疗费用。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情况我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吗?物业在清理公共区域时未做任何标示格挡,也没有做提醒住户。需要承担责任吗?还有5楼住户本身明知道地上有积水还有人正在清理还是选择了从楼梯走没有走电梯,这样需要承担责任吗?如果需要承担责任,各方需要各自承担多少责任?

您好,对于您提交的情况,1您有相应的管理义务,没有尽到管理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2对于物业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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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两个孩子,女的也不提

您好,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倾向于随母方生活;子女在2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判给谁;10周岁以上的,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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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陪朋友来面试,还没开始工作就收取了我朋友的1500请问是合理的嘛,如果这个钱我想退可以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方涉嫌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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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女方想申诉离婚,因为男方失踪一年没有联系家人,是否属于遗弃家庭成员?

您好,不属于遗弃,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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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有易贷享现在贷了一个款,因银行卡号输掉一数,不是正确的银行卡号被她们冻结了,但app又显示贷款放款成功,可我并没有收到这钱,我用每月还款吗?

你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造成损失可以报警或者起诉。搜集书面、录音等证据,为下一步协商或起诉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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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华利金城公司制造部的搬迁到赣州,我们属于制造部的,但是公司观澜有一个样品线,我们不去,公司不赔偿,想咨询一下这合法吗?公司是属于利用法律漏洞吗?

公司搬迁,属于客观情况发生改变,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并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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