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北京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来源:法律部落2019-04-28 11:37

关孟斌律师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

如何提取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二)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查看全部

还未解决问题?马上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1598今日律师解答 50265

推荐律师
查看更多
相关推荐
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哪些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 2020-01-29 10:00
灵活就业社保和职工社保的区别有哪些 2019-10-13 10:10
武汉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2019-03-14 10:00
查看更多

首页找律师在线咨询电话咨询

copyright 2019 boolaw.com 京ICP备14008712号

如何关注公众号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