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时效五年怎么理解
追诉时效五年怎么理解

来源:法律部落2019-07-27 19:05

李军平律师

山西三晋律师事务所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追诉时效五年是指从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发生或者犯罪行为终了开始,经过五年后就超过追诉时效,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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