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6-27 17:45
秦惠芳律师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强迫卖淫罪是行为犯。
《刑法》第358条并没有明确规定,强迫卖淫罪必须以发生他人卖淫的结果为构成犯罪或既遂的必备条件。在强迫卖淫罪中,“他人卖淫的行为”对定罪不起任何作用,但如果发生他人卖淫的结果,则是一种酌定的从重量刑情节。所以,只要强迫的行为实施完毕,强迫卖淫罪即属既遂。
直接微信搜索公众号法律部落或falvbuluo;
保存二维码图片至手机,打开微信扫一扫,从相册选取二维码识别并关注;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