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农村的人怎么确权老家的宅基地
户口不在农村的人怎么确权老家的宅基地

来源:法律部落2019-06-12 14:49

雷鸣宇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农村的村民获取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是村民。当事人户籍迁入其他城镇,转变户籍性质为城镇户籍之后,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一、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5、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二、确权方法
1、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
2、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
3、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确权主要是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实现的。
三、证据依据
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城镇地籍调查资料。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法院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占有还是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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