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6-30 15:11
秦惠芳律师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中国刑法没有将怀孕妇女等特殊主体纳入死刑的对象范围。根据《刑法》第49条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里的“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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