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5-19 12:29
关孟斌律师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
如果接受请托的人是国家工作人员,中间人是构成介绍贿赂罪。如果只是口头表明引见,并没有具体实施撮合行为或者已经使行贿、受贿双方见面,由于某种原因,贿赂行为未进行的均不能构成介绍贿赂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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