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3-21 20:16
刘春雷律师
天津会通律师事务所
1、从2019年1月1日起,个人综合所得将报考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18年10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只包括工资、新金所得。 ;
2、从2019年1月1日起专享附加扣除项目将启用,这样可以进一步改善收入不平衡的问题。 ;
3、从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由3500变为5000,每人每年纳税金额提升到6万元。 ;
4、本次新个税税率表级距拉长了,25%的级距缩小了,30%、35%、45%的税率没有做出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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