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的条件
破产清算的条件

来源:法律部落2018-04-21 14:57

阎斌律师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要将公司的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区别开,它们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七十三条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查看全部

还未解决问题?马上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470今日律师解答 48977

推荐律师
查看更多
相关推荐
公司清盘是什么意思 2019-05-04 18:43
明知是假货购买可以索赔吗 2018-04-25 18:02
营业执照和公章丢失怎么办 2019-10-13 10:15
查看更多

首页找律师在线咨询电话咨询

copyright 2019 boolaw.com 京ICP备14008712号

如何关注公众号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