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的职能分工
公检法的职能分工

来源:法律部落2020-04-21 15:29

刘容良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检察院对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查看全部

还未解决问题?马上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723今日律师解答 51513

推荐律师
查看更多
相关推荐
判刑后上诉影响刑期吗 2019-07-20 15:58
渎职犯罪侦查讯问技巧是什么 2019-08-24 16:09
强奸罪立案时可以聘请律师吗 2019-08-28 13:56
查看更多

首页找律师在线咨询电话咨询

copyright 2019 boolaw.com 京ICP备14008712号

如何关注公众号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