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4-22 21:25
张扬智律师
福建厦龙律师事务
可以的,目前政策是:(1)在北京工作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须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五类保险)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连续往前推算不短于12个月,不能断缴,可在京提交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的申请(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2)北京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计划内正常在读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中非北京户籍学生,可在京提交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的申请(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3)非本市户籍60周岁(含)以上人员,持北京市主管部门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有效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在京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的申请(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4)非本市户籍在京居住6个月(含)以上人员(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持北京市主管部门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有效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可在京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换补发及与原证件上同类型签注申请,持有效期内《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申请与该证件上已有签注的同类型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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