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7-28 11:06
陈海琦律师
福建怀司律师事务所
犯罪分子刑满释放后,还需要交纳罚金的,罚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如果当事人不交纳的,法院可能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财产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犯罪分子的财产在异地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第十一条 自判决指定的期限届满第二日起,人民法院对于没有法定减免事由不缴纳罚金的,应当强制其缴纳。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已被扣押、冻结财产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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