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8-04-17 09:44
阎斌律师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产生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双方离婚时需共同承担清偿责任。首先是双方名义共同借款一方当事人事后追认共同意思表示,第二是明确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明确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以双方名义共同借款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可以直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当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债权人应证明该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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