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8-01 16:02
雷鸣宇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一、房屋买卖双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开发商应如实说明房屋的实际情况。开发商以可以上名校为由来吸引购房者,最终却上不了该学区,是影响房屋买卖合同订立的重大事项。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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