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12-11 13:42
关孟斌律师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
具体是需要看情节的,首次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再次发现使用或存放违章电器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例如《北京林业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重点公示。有以下危害公安全的用电行为,观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分:(一)在学生公寓内私电线或以其它方式偷电等私改电气设备的行为,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记过以上处分。(二)在学生公寓内使用或者存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吹风、电热夹、电熨斗、电蚊香、电磁炉、微波炉、电风扇、冰箱、蒸蛋器、挂烫机、空气加湿器等具有电加热或电制冷以及易造成学生公寓安全事故的电器,首次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再次发现使用或存放违章电器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凡因以上行为在造成学生公寓内用电事故及引发火情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凡因以上行为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计入档案并取消当年评奖评优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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