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4-21 15:34
刘容良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仅是上网浏览黄色网站不是犯罪行为,不属于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如果有故意传播的行为,那将会触犯刑事责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百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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