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5-27 20:03
刘春雷律师
天津会通律师事务所
车上人员开门应在不影响他人正常行车行走的前提下。因此发生此类事故一般都是开门者承担较大的事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据此,如果是在车辆违规停车的情况下开车门引发事故的,或是在车辆还没有停稳就开车门引发事故的,司机和开车门的人应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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