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5-28 06:17
刘春雷律师
天津会通律师事务所
农村房屋属于个人所有,是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农村房屋拆迁是按照地上物进行补偿的。农村房屋权利人通常是数人。如果经历了历次翻建、扩建、重建等,权利人还可能发生增减变化。《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可见,在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中,户口是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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