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5-17 16:35
李军平律师
山西三晋律师事务所
需要,整栋房屋的大部分在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小部分在红线外,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考虑房屋的实用性及社会安全性等因素,将红线范围外的部分房屋一并征收,并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契合社会生活事实,也比较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立法精神。另外,红线内部分房屋拆除后,原来的房产权证应当注销,残存的红线外建筑系不动产,我国对不动产实行产权登记制度,对残存的建筑能否再申请产权登记,无疑给产权登记也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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