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9-21 17:29
雷鸣宇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先,老板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其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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