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6-15 07:49
贾晶晶律师
河北史志强律师事务所
管制不属于附加刑,属于主刑。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附加刑的种类如下: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以下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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