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5-15 17:58
李军平律师
山西三晋律师事务所
可以的。只要是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在4月1日之前的销售业务,即便是4月份之后开具发票,仍然适用16%的增值税率。对于4月1日之前发行并生效的一般纳税人,开票软件升级之后,还可以使用16%和10%税率补开蓝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对于4月1日之后生效的一般纳税人,无法使用16%和10%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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