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宪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来源:法律部落2019-11-24 15:37

秦惠芳律师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第一百三十一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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