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7-31 17:24
关孟斌律师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
一、1、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2、地役权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1)地役权是利用他人的不动产的一种权利。(2)地役权是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3)地役权是按照合同设立的。
二、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一百五十七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第一百五十八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五十九条 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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