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
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

来源:法律部落2020-09-28 14:31

彭文昌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18周岁的自然人为成年人;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独立承担法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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