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8-05-28 11:11
阎斌律师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家暴发生时,要及时向亲戚、朋友、同事、公安机关、居委会、所在单位等寻求帮助;发生后,应注意搜集、保存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1、书面证据。将与家暴有关的,能够证明家暴事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收集起来。如病历疗费票据、病历、施暴方悔过书、出警记录等。
2、物证。如受伤部位照片和致伤工具等。
3、证人证言。将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材料收集起来。
另外,实施家庭暴力导致感情破裂的,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索要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三条 ;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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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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