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5-08 15:21
刘春雷律师
天津会通律师事务所
工商年报截止每年的6月30日。一、企业年报报送对象凡2017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华经营外国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依法报送2017年度报告。二、企业工商年报报送时间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华经营外国企业的报送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报送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直接微信搜索公众号法律部落或falvbuluo;
保存二维码图片至手机,打开微信扫一扫,从相册选取二维码识别并关注;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