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婚丧嫁娶规定
公职人员婚丧嫁娶规定

来源:法律部落2020-09-29 11:02

关孟斌律师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

公职人员婚丧嫁娶规定确需办理此类喜庆事宜的,必须按规定申报,邀请对象主要限于亲属、挚友范围内,规模一般应控制在5桌以内。
《关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 除婚丧嫁娶外,公职人员一律不准借建房、乔迁、生日、小孩出生(满月、周岁)、升学、就业、升职、获奖、入伍、出国、祝寿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确需办理此类喜庆事宜的,必须按规定申报,邀请对象主要限于亲属、挚友范围内,规模一般应控制在5桌以内。公职人员办理婚事和丧事只能以办事本人、夫妻、父母或子女名义请客,不得以其他名义请客,规模应控制在15桌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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