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的定做人有什么义务
承揽合同的定做人有什么义务

来源:法律部落2018-07-28 16:05

瞿俊杰律师

上海沪泰律师事务所

1、按照约定提供材料的义务
承揽方式为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量、质量等及时提供材料。如果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应当及时予以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2、协助工作的义务
一方面,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工作的义务。另一方面,定作人在对承揽人的工作进行监督检验时,不得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3、验收工作成果的义务
对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定作人应当予以验收。具体说,定作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接受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不得无理拒收。
4、支付报酬的义务
定作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承揽人支付报酬。如没有确定支付报酬的期限,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查看全部

还未解决问题?马上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091今日律师解答 45194

推荐律师
查看更多
相关推荐
什么是买卖合同 2018-07-28 10:00
保管合同的保管人有什么责任 2018-07-31 10:00
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有什么区别 2018-07-28 10:00
查看更多

首页找律师在线咨询电话咨询

copyright 2019 boolaw.com 京ICP备14008712号

如何关注公众号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