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3-15 09:46
秦惠芳律师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如下: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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