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3-10 13:21
关孟斌律师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
杭州产假是128天。《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再增加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接受绝育措施的夫妻,因特殊情况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并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证明,经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施行复通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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