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12-10 13:58
陈海琦律师
福建怀司律师事务所
在离婚案件中,由于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而不是先要求离婚就可以获得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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