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8-09-16 17:36
刘容良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一。行车记录仪成标配
在新版《条件》中规定,乘用车必须配备能记录碰撞等特定事件发生时的车辆行驶速度、制动状态等数据信息的记录系统。通俗点讲,乘用车必须配备行车记录仪,而2018年之后出厂的新车就必须原厂标配行车记录仪了。
二。整车标志应与品牌相符合,严禁随意更换车标
在新规中,汽车只能悬挂与车辆品牌相符的商标或厂标,这就意味着靠淘宝来的豪车车标来实现豪车梦已成过去,如果随意更换车标上路,就小心被交警查,而年检自然是过不去的。
当然,对于众泰神车,倒是可以"伪装"一把高端车。
三。新能源车起步且车速低于20km/h时,必须发声警告
对2018年之后出厂的新能源车,新《条件》规定,当起步且行驶车速低于20km/h时,应对车外人员发声警告。同时,车辆必须具备能切断动力电路的功能。微信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掌握更多法律资讯!
还有一点针对电动车车窗,要求其具备防夹功能,传统燃油车的电动窗也不例外。
四。强制标配反光背心
新《条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机动车必须配备反光背心,但仅指的是2018年1月1日之后出厂的机动车,至于之前已经上路的机动车并未提出明确要求。而在年检时,反光背心和三角警示架是必须配备的。
此举主要是希望在高速路上故障停车时,车主能穿反光背心下车,并放置三角警示架,防止发生意外。
值得一提的是新《条件》规定,2018年出厂车的所有座位要配三点式安全带,包括后排中间安全带,这主要是针对车企对后排安全带的减配行为而做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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