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的适用条件以及考验期的计算方法
死刑缓期的适用条件以及考验期的计算方法

来源:法律部落2019-07-17 11:21

秦惠芳律师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1、罪当处死,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48条之规定,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缓有一定的考验期。死缓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判决或者核准死缓的判决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此外,如果死缓满足上述条件后被减为有期徒刑,则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缓考验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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