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6-11 16:20
李军平律师
山西三晋律师事务所
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允许使用权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所有。
现在上海出台了相关政策,全面叫停了使用权房交易。恢复时间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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