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9-04 17:10
关孟斌律师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
司机或者乘车人在下车时候,如果不注意留意周围环境,容易使得车门与其他车辆或者行人发生碰撞。开车门造成事故,会被交管部门认定为停车开门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以下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同时还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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