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9-28 11:13
刘容良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
(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占用本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五)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上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据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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