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6-14 22:53
贾晶晶律师
河北史志强律师事务所
旅游大巴超载构成犯罪
刑法修正案(九)对此做了规定。
修正案(九)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增加了第(三)项和第(四)项。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游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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