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8-07 17:54
雷鸣宇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一、受要约人可以撤回承诺,但不可以撤销合同
要约只能由要约人撤销,而受要约人是没有权撤销要约的,受要约人如果不同意要约的,可以不作出承诺。
二、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条 【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承诺的撤回】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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