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3-12 22:40
贾晶晶律师
河北史志强律师事务所
国家目前没有孤儿院,只有儿童福利院。
是由国家民政部门举办,国家给予经费,儿童的公民权利、生存、生活和受教育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儿童福利机构。在过去由外国教会和社会慈善团体所办的育婴堂、育婴院、孤儿院等慈善救济机构均属此类。
儿童福利院主要收容无依无靠、无人抚养的孤儿、弃婴和残废儿童。还可以根据条件自费收养在家中实在无力照管的残疾婴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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