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7-29 13:33
秦惠芳律师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暑假工15岁是不可以,违反法律规定;征求家长意见同意的,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暑假工劳务合同保障个人劳动权益。
法律依据:
1、《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
2、《劳动法》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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