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9-09 13:37
彭文昌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胁迫他人进行的录音,改编过的录音是不真实的是无效的。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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