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5-28 23:35
李军平律师
山西三晋律师事务所
如果没有营业执照是有可能得不到拆迁补偿的。是需要提供租赁合同、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有效证件才可以领取到相应的补偿的。
2011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日被废止。
直接微信搜索公众号法律部落或falvbuluo;
保存二维码图片至手机,打开微信扫一扫,从相册选取二维码识别并关注;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