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4-11 14:57
李军平律师
山西三晋律师事务所
民政局和福利院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登记才能生效,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的程序如下: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等。
3、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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