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5-30 23:23
陈海琦律师
福建怀司律师事务所
在看守所30天不会有案底。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从本质上说,是对嫌疑人的刑事强制措施。如果指对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但最终没有被法院做有罪判决,不能确定嫌疑人有罪(疑罪从无),因此不存在刑事犯罪记录问题——案底。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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